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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陈述申辩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2-21 02:02   点击:14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减轻处罚陈述申辩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行政法律都没有明确要求陈述和申辩书的格式。法律只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进行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以何种形式履行自己的权利不作具体规定。但是为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最好能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也就是说,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是有条件的,只有当事人在符合上述四种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之一时,行政执法机关才能依法从轻或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二、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如果撰写申辩书?

1、听证告知书是告知拟对你做出行政处罚的结果,并且告知你在三日内有陈诉申辩的权利,你签字了只是代表你收到听证告知书,并不代表你放弃举行听证的权利,跟你签“否”是没有关系的。他们不按规定处理,你去法院告都是可以赢的。听证告知书上都有写了,而且你签字了他按照法律程序要给你一张红色的告知书,你认真看看。

2、法律规定是你自收到听证处罚告知书三日内未提出听证的要求,及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听证要求的7日内必须举行听证。

3、如果你提出听证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按要求举行,行政处罚无效,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比你还怕。

4、你不用写申辩书的,提出听证就可以了,听证也不需要你出钱。

5、超范围经营相当于无照经营,他们将会没收你的违法所得以及按照你的经营额来处与罚款,你去工商局做的笔录,怎么好好的承认你的非法所得是2000元呢,而且你的移动业务手机维修零售经营额为什么要承认那么多啊。

6、说句实话,已经到这一步了,你也到他们那去做了笔录吧,而且你非法所得2000元肯定也是你自己承认的,他们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为证据,在出示听证告知书之前还要经过领导审批,如果他们这些都是按照法定程序来的话,你申诉陈辩也是没用的。如果你不缴纳罚款他们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其实这只是小事,放轻松点,需取点教训就可以了。

1.行政处罚告知书不需要相对人填写,它是行政机关对拟作出处罚的事先告知。

2.行政处罚尚未作出,因此无从谈起撤销。如果做出的处罚决定发生重大错误,那么,可以是行政机关自己主动撤销,也可以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撤销。

3二楼的说,“听证告知书是告知拟对你做出行政处罚的结果,并且告知你在三日内有陈诉申辩的权利,你签字了只是代表你收到听证告知书,并不代表你放弃举行听证的权利,跟你签“否”是没有关系的”。那是错误的。听证告知书是告知你有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问你是否申请听证。如果签了否,一定是在回执上写的,那表明,你不申请听证。

4、主动改正错误,取得行政机关谅解。另外,如果你对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的。当然,这需要你有足以推翻处罚决定的证据。如果觉得处罚过重,也要看看是否在法律规定之内,符合他们的自有裁量范围。

这种事情最好去百度一下,不就了解了。。。。

三、被处罚人提交陈述申辩后,执法单位该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当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时,应当充分让其提出,如果其理由正当充分,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适当的减免,如过其理由不够充分或不能反映真实的客观事实,则行政机关可以不予以采纳。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四、行政处罚中,回复陈述申辩书的期限是30日吗?

没有听过回复陈述申辩书这种程序。

是不是提出陈述申辩的期限呀,我们这里给3天。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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