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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装修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中要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9-09 21:34   点击:5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办公室装修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中要包含哪些内容

付款方式一般按期支付,第一笔签合同交定金20~40,第二笔一般在进场后10天内20~40,第三笔水电完工前20~40,第四笔在完工后20~40,第五笔6~12个月5~10。前四笔正常30~20~20~20,第五笔质保金比较难谈,要看工程量和装修公司以及个人的谈判能力。

二、装修公司签合同

我觉得是施工的标准和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必须量化,然后不合格的应该有相应的处罚

三、办公室装修中的合同问题,你知道多少?

现在这个社会,凡事涉及到利益方面的东西,都需要合同来保障双方基本权益。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往往因为疏忽大意而弄巧成拙,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特别是一些装修合同条款,更是涉及众多,也很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不良商家用来制造各种风险陷阱。今天,北京恒丰海泰办公室装修公司,就来给大家分析下装修市场上一些混乱不清、单方条款不规范的合同。

     一、保修期

任何产品都是有一定质保期的,如若在特定时期内出现问题,那么肯定是质量问题。而对于装修服务来说,也同样如此。但由于很多人对此行业不了解,往往在这里被蒙骗。据统计,很多人,特别是在找一些非专业、非正规公司合作后,其项目质保期很笼统地描述成一年或两年,没有非常清晰的概念,这里要提醒大家一下。

    国家规定,住宅、办公室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所以,综上所示述,如若合同未列明、或者期限明显缩短的话,作为业主、消费者要明确指出。

     二、工期

这也是与时间这个问题连在一起的,关于这些,一定要交待清楚。特别是针对有时效性,又与款项有牵扯的,更要罗列清楚。

工期问题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工期的不确定:没有明确规定工期的期限,没有注明依照什么样的方式来计算,这是最大的风险,可能产生的问题数不胜数。必须要按工作日来计算,特别是一些办公室装修工程,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较多。这个时候,在此方面就需要一些更改商量,但是必须得由双方合理协商,明确记上按工作日算还是按日历数算。尤其要注意的是,如2月是28天、大月31天、小月30天。倘若单纯模糊的说明延期一个月,这样的说法是存在误差的。

    第二类是工期预付款含糊:这类涉及到装修费用支付方式,分几个阶段进行?比如是怎样的?这些一定要明确罗列清楚。这方面若是出现问题,对于业主来说是比较被动的一项。

四、谁那有简单的施工合同(急用)

施工合同书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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