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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

266 2024-01-20 18:06 admin   手机版

1.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规定以及市场经济、高新科技发展形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评审、上报和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各种教学规章制度;开展专业建设,论证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改造。

4.开展教学研究,负责实施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的工作;对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交流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

5.落实协调各院(部)教学任务,下达授课任务书;编制学校校历、编排学校课程总表,审核各院(部)教学任务编排的执行课表。

6.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校系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工作突出成果单项奖的评选。

7.拟定教学经费计划,协调、监督教学经费分配及开支情况。

8.负责对承担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验室、实训室、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划,经费落实,督促实施和验收工作。

9.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环节,负责全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计划的审定,检查落实学生的实习情况。

10.负责组织全校毕业生论文评审;组织推荐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如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11.负责全校考试安排,组织全校性统考抽考及校内外会考、单考等竞赛活动。

12.负责全校学生的学习成绩(升留级、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及辅导、重修、提前毕业)及成绩登记;审核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负责在校生异动情况的登记与统计工作。

13.组织制订学校教材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各行业规划教材的编写、审稿,组织学校内自编教材的编写、修订、审定升级及评奖工作。负责通用教材的选订和师生教学参考书的供应工作,组织教材的订购、发行、印刷、出版、交换等工作。

14.制订师资队伍培养提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教师工作量制度,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和教师考核;协助人事部门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奖惩等;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数据库。

15.负责教师留学、考察、访问、合作研究人员的选拔派遣工作,安排教师国内进修、培训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负责对外交流活动。

16.协助学生工作处、招办搞好迎新工作和新生入学报专业及生源分配工作。

17.领导学校电教中心,组织审定全校电化教学计划、全校视听教学;负责摄影、摄象、幻灯片、多媒体课件光碟刻录等工作。

18.负责全处工作范围内的统计、报表工作。

19.负责全校教研的学术交流活动。

20.负责校长及分管校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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