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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园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274 2024-03-13 19:02 admin   手机版

一、游乐园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1、首先就是孩子的着装,一般是要求穿着我自进入的,鞋子都要放在入口处。

2、再就是孩子的衣服,孩子蹦蹦跳跳玩耍,一般是很热的,不要穿多了衣服。

3、再有就是就是需要遵守游乐场自己制定的一些规则制度,比如衣服的存放位置。

4、还有就是要求孩子玩耍的时候不要打架、好好玩耍,不要出现受伤的事故。

5、再有就是教会孩子玩耍一些大型的玩具或者蹦床、海盗船之类的,不要乱扔里面的玩具。

6、再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海洋球的位置,不要让盖子相互对着仍,可以进行其他的游戏。

二、塘坝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保护水库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水库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具有人饮供水功能的水库的保护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库,是指通过堤坝形成的主要起拦洪蓄水和调节水资源作用,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利工程,以发电为主的水利工程除外。

第四条 水库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遵循安全第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库建设、管理和保护的投入,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第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水库应当按照规定注册登记。现有水库尚未注册登记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所有人或者管理机构申报注册登记。

  已经注册登记的水库尚未确权划界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法确权划界。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当征求水库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已经划定的管理范围超出规定标准且无争议的,以已经划定的范围为准。

第九条 中型以上水库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小型水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水库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组建或者配备:

  (一)国有水库,由水库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负责组建或者配备;

  (二)农民集体所有的'水库,由其所有人负责组建或者配备;

  (三)社会投资和多方主体投资兴建的水库,由其所有人负责组建或者配备。

  第十条 水库防汛抗洪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对每座水库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水库防汛抗洪安全由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具体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农民集体所有的水库的管理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与其他水库管理机构、水库所有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第十一条 国有水库以及具有人饮供水功能的水库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防汛安全、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的经费列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县(区)人民政府适当补贴。

  农民集体所有的水库的防汛安全、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由其所有人承担。

  社会投资和多方主体投资兴建的水库的公益性部分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余部分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由投资者或者管理者负责。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水库、社会投资以及多方主体投资兴建的水库,可以自愿将水库管理权限移交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签订移交协议。

  第十三条 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水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

 第十四条 大中型水库和重要的小型水库应当建立水情自动测报和调度系统。

  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在水库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枢纽建筑物以及有关设施上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水库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其他水库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由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制定。

 第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制定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做好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等工作。

  水库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加强汛期水库巡查,出现危及水库安全的超标准洪水和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预案采取抢险措施,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十七条 水库开闸泄洪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调度,并接受其监督。

  水库可能发生自溢泄洪的,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将泄洪相关事项及时通知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泄洪影响的范围、程度,提前通知下游地区有关单位和居民。

 第十八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水库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提出整改意见;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所有人应当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三、加班管理规定?

关于加班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工时管理规定?

1.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不定时工时制度。

3.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或一定工作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五、保密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

(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

(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

(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

(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

(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

(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

(十)印章、印信、证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

(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

(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

(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

(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用后收回。

(五)凡开通使用涉密信息网络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院保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文件销毁由院统一组织并派人监销,各部门不得私自销毁,严禁当废品出售。

(七)秘密文件或案卷材料应通过机要或派专人专车递送。执行递送任务时,不得在无关单位、场所办理其他事宜,不压件,不丢失。

(八)宣传报道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非经批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九)加强保密教育,每年在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

四、保密机构

(一)院成立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各部门设一名兼职保密委员,在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研究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及措施。

2.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系统)的保密工作。

3.对院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4.及时听取保密办公室、职能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汇报。

5.审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研究和处理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请党组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调查和研究处理泄密事件。

8.主持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或保密委员会成员会议。

9.协调解决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和通信、自动化建设中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10.组织向党组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

五、保密责任

(一)保密委员会主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主持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履行上述职责,当好参谋。

(三)保密委员会成员对主任、副主任负责,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根据其所在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工作范围,具体抓好所在部门的保密工作。

(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涉密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工作责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认真做好具体保密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本单位发生泄密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按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保密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渡船管理规定?

1、确定渡船专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和任务。

2、渡船要按期进行检验,未经船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或检验逾期的渡船不得投入渡运。

3、制定渡船各种安全信号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对渡船进行一次除锈上漆,按照规范规定的时间将渡船上墩维修,确保渡船质量良好。

4、在运行中,渡船出现质量问题和其他缺陷,应及时向船检部门和乡镇船舶管理员报告,及时确定整改维修方案,予以解决。

七、公款管理规定?

公款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八、居住管理规定?

经相关查阅,提供居住管理规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九、培训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管理职责

2.1员工培训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由企管办组织实施。

2.2各管理主体负责在年初拟定本单位的员工培训计划。

2.3企管办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月培训计划,同时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培训实施完成情况。

2.4各主体培训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培训、相关专业培训以及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6企管办负责组织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或入职培训工作。

2.7企管办负责对专兼职培训教师的选任、考核工作。

2.8企管办负责协调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各主体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授课,由企管办统一安排。

2.9企管办负责充实和完善培训设备,抓好培训设施的基础建设。

2.10企管办负责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和公司培训工作档案。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培训组织与管理

3.1.1 培训教育对象和范围

培训对象是公司一切从业人员,按不同时期要突出重点。

3.1.2企管办为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各主体负责协助企管办进行培训的计划、实施、评估、考核,同时负责组织主体内部的培训。

3.1.3各主体必须设立一名兼职培训员,协助各主体领导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同时作为企管办培训工作的联络员。兼职培训员应选用具备一定的培训、组织能力,以及生产管理知识,而且有责任心的人员来担任。

3.1.4 培训管理基本程序如下:

3.1.4.1 培训需求分析;

3.1.4.2 培训计划制定;

3.1.4.3培训项目实施;

3.1.4.4培训效果评价。

3.1.5 培训出勤管理

3.1.5.1员工培训的出勤管理由组织培训部门负责。

3.1.5.2参加公司内各类短期培训的学员,出勤率不得少于95%。长期脱产学习班的学员,出勤率不得少于98%。

3.1.5.3培训期间违纪,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

3.1.6 员工培训成绩不合格,需重新参加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不允许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3.1.7 建立培训档案

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需求调查分析资料、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评估等内容。

3.2 培训的基本内容

3.2.1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3.2.1.1知识培训:实施员工从事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3.2.1.2技能培训:实施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各项技能。

3.2.1.3素质培训:实施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公司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各项素质,共同实现企业愿景。

3.3 培训的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3.3.1内部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受训员工所属企业之内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形式:

3.3.1.1 新员工培训

3.3.1.2 岗位技能培训

3.3.1.3 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首先实施新员工培训,然后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3.3.1.4各主体内部培训

各主体内部培训由各主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各主体内部培训要实行以老带新,新员工要虚心向老员工学习,尽早适应本岗位工作。各主体内部培训由各主体组织,定期向企管办汇报培训情况。

3.3.2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受训员工所属企业以外的培训,包括公司组织去其他公司或企业开展的实习、调研、考察等。

3.3.3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3.4 新员工培训

3.4.1新员工培训适用于新员工和转岗员工。

3.4.2培训时间根据培训项目及岗位要求确定。

3.4.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及技术概况等;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观和行为准则;基本人事管理制度;生产管理知识;岗位职责、基本工作内容、基本工作程序。

3.4.4新员工和转岗人员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上岗。

3.4.5培训结束后,企管办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新员工可就职并进入试用期考核,转岗人员可转岗就职。不合格者,重新进行培训,再次不合格者,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呈请总经理审批,转岗人员待岗。

3.5 岗位技能培训

3.5.1培训目的:增强员工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3.5.2岗位技能培训按受训人员层次划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3.5.3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3.5.3.1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管理人员,包括副总及以上人员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3.5.3.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者正确地履行职责。

3.5.3.3 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等。

3.5.3.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外地参观与考察、其他脱产培训班等。

3.5.4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3.5.4.1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负责人。

3.5.4.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方针,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3.5.4.3 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业务知识与技能、工作改进方法等。

3.5.4.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在职开发、内部研讨、不脱产培训以及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3.5.5 基层员工培训

3.5.5.1 基层员工包括营销人员、各类职能专员和各岗位员工。

3.5.5.2 培训目的:提高基层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3.5.5.3 培训内容:针对员工所在岗位,对在岗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使其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技能和素质。

3.5.5.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专题培训、脱产进修、其他培训。

3.6 外派培训

3.6.1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能、先进的管理经验等。

3.6.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同行业交流、考察、实习高级管理人员进修培训等。

3.7 受训者的权力与义务

3.7.1 受训者的权利

3.7.1.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与自身资质符合的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3.7.1.2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7.2 受训者的义务

3.7.2.1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缺课或故意规避。

3.7.2.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7.2.3还未正式上岗一直在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如果提出辞职,要返还培训期间所发的工资和书籍,同时还要向公司返还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3.8制定培训计划 

3.8.1企管办每年十一月初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各主体负责人结合各主体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每年12月1日前一周制订出本各主体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经主体领导审核后,报送企管办。

3.8.2各主体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讲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3.8.3企管办根据各主体的需求分析并结合公司下一年度的方针目标将各主体的培训需求汇总、整理、分析后形成企业培训需求计划。

3.8.4企管办结合企业培训需求计划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变化,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呈请总经理审批。

3.9培训实施

3.9.1企管办和培训单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项目制定培训实施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课程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

如果各主体本月有培训计划,在上月底就要填写 “公司内部培训审批表”上报企管办,经企管办审核后方可实施。

企管办负责整个培训的审核、监督、检查与督促,各主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9.2发生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的培训需求,应由站、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企管办,呈请总经理审批,组织实施。

3.9.3 培训实施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方案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实施方案,应上报总经理审批。

3.9.4 制定教学计划

3.9.4.1开展各类培训之前,各培训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的需要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培训教学计划。

3.9.4.2 培训教学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名称、教材及课时分配、任课教师情况等。

3.9.5 培训单位根据计划按课程表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培训负责人,制定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等。

3.9.6任课教师根据计划和教材要求制定本科目的教学进度计划和课时计划及培训大纲。

3.9.7培训负责人按要求实施培训的教学管理。

3.9.8在实施教学过程中,企管办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单位开办培训班的教学进度、教学质量、培训管理等情况。

3.9.9企管办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调整并提出改正建议。

3.9.10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和培训工作评价,考核成绩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3.9.11每项培训都要附有公司内部培训审批表、公司内部培训记录、培训大纲、培训成绩单和培训工作评价,企管办随时去各车间(部门)检查培训记录。

3.9.12为实现培训任务,必须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

3.10培训评估

3.10.1 企管办负责组织培训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的组织和实施是否取得预期效果,并对培训单位的培训组织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3.10.2 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对受训人员做出鉴定,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

3.11培训费用与核销

3.11.1培训费用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可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适当增加。

3.11.2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外派培训,有关培训费用由公司核销(多人共同参加一个培训项目的,统一核销)。

3.11.3预算外培训费用,须按预算外资金审批程序执行。

3.11.4培训费用核销程序

3.11.4.1内部培训,按培训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培训申请及相关费用明细,经企管办审核后,按公司费用核销程序予以核销。

3.11.4.2外派培训,参加培训项目负责人持总经理签字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及相关费用明细,经企管办审核后,按公司费用核销程序予以核销。

3.12兼职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12.1为了强化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加强与激励员工之间技术、工艺、设备、安全和管理的交流与互动,规范才培养模式,公司特建立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12.2明确和规范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提高培训效果和人员素养,实现装置运行达到“安、稳、长、满、优”的目标。

3.12.3兼职培训教师的选用与资质

兼职培训教师的选用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把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担任兼职培训教师。

3.12.3.1热爱企业培训工作,有为企业培训事业贡献力量的良好愿望,能够胜任一个专业的教学任务。

3.12.3.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3.12.3.3专科以上学历,助工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最少3年本专业的工作经验;有实践经验的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技师以上专业技能资格,要求在本岗位最少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3.12.3.4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讲课具有感染力;

3.12.3.5、具备编写讲义、制作课件和编写测试题的能力。

3.12.4兼职培训教师职责

3.12.4.1掌握培训目的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文字教材或音像教材,并能流畅的进行课堂讲解,指导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3.12.4.2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员实际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上好每一堂课。

3.12.4.3认真指导学员学习,按所学内容布置思考问题,根据需要编写试卷,认真做好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讲解。

3.12.4.4了解本公司的教学特点和规律,认真执行培训计划,遵循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写好教案,积极备课,认真组织每次教学,上好上满每课时,保质保量完成授课任务。

3.12.4.5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强化时间观念,结合实际工作和课程要求,上好每一堂课,积极耐心地为学员解答难点和疑点,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串课停课时要事先通知单位培训员,保证培训顺利进行。

3.12.4.6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总结、改进、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3.12.5兼职培训教师授课要求

兼职培训教师要认真做好教师备课讲课“双四条”。

3.12.5.1备课四条:

3.12.5.1.1熟悉教材、钻研教材,了解教材体系和结构,精通教材内容,掌握教材重点的内函和外延。

3.12.5.1.2根据培训大纲和教材内容,确定每节课具体的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和难点以及教学方法,设计完整的教学过程。

3.12.5.1.3明确“三基”(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注意“三性”(科学性、系统性、思想性)、三点(重点、难点、疑点),三结合(与生产工艺结合、与新技术结合、与学员实际结合),突出学员智能的开发。

3.12.5.1.4教案内容完整无误,时间安排得当,书写工整,语言标准化。

3.12.5.2讲课四条:

3.12.5.2.1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注意讲思想、讲方法、讲清来龙去脉。

3.12.5.2.2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分析引导、注意启发,不断激发学员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

3.12.5.2.3治学严谨,对引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做典型示范,语言生动,举例恰当,深入浅出,交待明白。

3.12.5.2.4板书整齐、绘图正确,教学手段适宜。

3.12.6兼职培训师考核

3.12.6.1对兼职培训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效果的考核,是保证培训教学质量,逐步建立稳定的兼职培训师队伍的重要环节。

3.12.6.2企管办和各主体培训员不定期抽查兼职培训教师的教案,对培训学员进行访谈,检查是否认真备课、讲课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何

3.12.6.3企管办随时下各主体对授课教师授课情况做摸底调查, 对授课教师做培训效果评价,按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级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

3.12.6.4.培训教师实行授课积分制,每一课时积一分,企管办把培训教师的积分和评价情况定期在网上公布,年终优秀者有奖励,且做为晋升和重点培养的主要对象。

3.12.6.5根据优胜劣汰原则,通过考核对素质好、教学质量高受学员欢迎的兼职培训师可优先或连续选用,保持培训队伍的相对稳定;对于不按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考虑学生实际,教学不热心,教学效果差,教学水平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随时淘汰,不再选用。

3.12.7兼职培训教师待遇

3.12.7.1选配合格培训教师,做好培训记录工作

3.12.7.1.1选配合格培训教师

各主体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课程设置情况及兼职培训教师资质条件去选配合格培训教师,各主体领导和培训员必须认真负责。

3.12.7.1.2培训员认真做好授课记录工作

各主体培训员在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兼职培训教师的授课记录工作。各单位的培训员必须按授课时间顺序严格做好授课登记,与培训计划同步进行,每培训一次填写记录一次。

3.12.7.2课时统计与教案同步

企管办统一下发培训表单,各主体培训员每月底把公司内部培训教师情况及授课记录表统计结果上报企管办,并附有同步上课电子版大纲与教案,企管办做最终课时统计,无教案者不计课时,各单位领导一定要认真审核。企管办随时下去检查教案、授课与培训情况,如果查出有虚报者,扣单位培训绩效考核分.

3.12.7.3兼职培训教师的课时补贴

公司设立专项津贴给予兼职培训教师以资鼓励。凡承担公司内部培训讲课任务的兼职员工均享受课时补贴每学时50元,来调动其授课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年终评出优秀培训教师给予奖励。

3.12.8根据单位培训情况和课时统计结果,公司每季度对培训效果好、授课时数多单位的培训员给予适当奖励。

3.12.9评定优秀学员

为了鼓励和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公司年底评选本年度优秀学员,以资鼓励,根据单位人数分配优秀学员名额。

3.13关于培训书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内部培训工作正常进行,规范培训书籍的保管,确保培训书籍无流失,做到培训书籍有效和循环利用,为公司节省培训经费,特制定如下规定:

3.13.1通过企管办购买来的培训书籍全部登记造册,并统一编码,然后下发到各主体,由各主体的兼职培训员到企管办统一领取和保管。

3.13.2各主体的兼职培训员一定要做好培训书籍的管理工作,做好借还记录。写好借书日期和预计还书日期,如果到期不还者,兼职培训员要提醒其还书,借书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3.13.3培训书籍首先以培训为主,各主体培训时用到相关资料,可以由此次培训负责人统一向兼职培训员借取,培训结束后一并归还。

3.13.4平时没有培训时,单位的员工可以向兼职培训员借阅培训书籍,但有培训用书时一定先收回,首先为培训服务。

3.13.5公司内部培训书籍由企管办统一控制,企管办负责向培训办班单位提供公司内部培训书籍所有目录,各主体之间培训需要时可以相互借阅,做到培训书籍在公司内部的充分有效利用,培训结束后应把书籍按期归还原单位。

3.13.6如果员工把借到的培训书籍丢失或因兼职培训员管理不善造成培训书籍丢失、损坏,一律按原价加倍赔偿。

3.13.7企管办定期到各主体检查培训书籍保管和利用情况,作为培训考核内容之一。

3.14培训物资的领取

3.14.1各部门领取培训物资一律先到企管办审核登记,然后到办公室领取,计入培训费用。

3.14.2各部门准备领取的培训物资,包括纸张和复印试卷等,在年初做计划时计入内部培训计划的培训费用。

3.14.3计划外领取的培训物资一律先提计划,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室采购,企管办登记,方能领取。

十、车库管理规定?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 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 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 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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