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不征税是什么意思?

249 2024-04-25 13:16 admin   手机版

一、不征税是什么意思?

对某个行业或某种产品国家不征缴其生产或商业流通中的税收(既货币或实物)。

二、不征税和免征的区别?

不征税是这种行为不需要征税,而免征税是这种行为需要征税只是可以免于征税。

三、不征税发票能否不开具?

从法律来说,你买任何东西,或者你卖任何东西,都必须要开取发票,否则你就是逃税行为,所以也不征税,不可以不开发票

四、不征税收入怎么处理?

  应税收入与扣除是相对应的,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属于应税收入,所以对应的成本费用当然就不可以扣除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扣除,是相对于收入而言的,是从成本费用所对应的收入内扣除。而从法理依据上来说,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征税,对应的不是应税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当然就不允许扣除了。  免税收入则不同,对应的是应税项目,只是暂时给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而已,所以相关成本费用可以扣除。而允许扣除,才能给企业实质享受到该税收优惠。

五、购房发票不征税什么意思?

开发商销售不动产时预收的房款不征税,就是说你付的不是全部房价,只是首付款或者定金。

由于房地产产权变更必须要去登记,所以在没有确认产权变更前,开发商并没有将房产销售给你,那么就不必交税,也就不必开具有税率的发票。待付好全款或者需要去办理产权登记时收回这张不征税发票后,再开全款的带税率的发票给购房人,购房人再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六、印花税对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七、会计补缴和追征税款的基本规定?

对于补缴与追征税款来说,其主要的区别在于发生补税的情况不同,主要的情况有四个方面,补税来说,纳税人由于须知借了税目或是税率计算错误,所造成的少缴纳税款的情况,或是因为偷税或是抗税等问题使得无法对税款进行征收或是未进行缴纳的税款,或是因为税法的修订所造成的必须要补缴的税款,或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所造成的少征收的税款。然而,从追征税款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也就是这则办法的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这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或是扣缴人员未能够足额缴纳税款或是少缴纳税款的情况,对于财务机关来说,要求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进行补缴的税款,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收取滞纳金,由于计算无误,不管是纳税人还是扣缴纳义务人发生错误或是失误的情况下,未能进行交纳或是少缴纳税款的,必须要在三年之内进行追征,最多可以延长十年的时间。从追征税款来说,可以分为有期或是无期追征两大类别。对于给予的处罚来说,可以视为加收滞纳金、不加收滞纳金的情况、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等追征的不同情况。

八、差额征税扣除额的具体规定?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项目包括以下五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等。

(一)交通运输业服务1。基本规定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第一条规定:“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其一项货物运输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货物运输业务。

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向付款人开具货运发票,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以向运输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向该运输单位(或个人)开具货运发票,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向其开具的货运发票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

”2。具体规定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客运飞机腹舱联运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202号)规定,即: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即:试点企业(此处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

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试点企业(此处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即: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9号)规定,即:对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包机业务向包机公司收取的包机费,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包机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与包机公司签订协议,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运送旅客或货物,包机公司负责向旅客或货主收取运营收入,并向航空运输企业支付固定包机费用的业务

九、苗木是不征税还是免税

苗木是不征税还是免税

苗木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产品,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然而,对于苗木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很多人存在一定的困惑。本文将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来解析,苗木是否属于征税范畴。

法律角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苗木并不属于高消费产品,也不是奢侈品。然而,苗木在农业及园艺方面有着重要的应用,所以在税务问题上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只针对个体工商户、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承包、租赁经营的个人。而对于从事苗木种植的个体户来说,若以个人名义进行经营,则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其次,对于以公司或企业形式经营的苗木种植场所,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苗木是否属于农业特殊资金征收范畴。根据《国家农业特殊资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特殊资金征收包括粮食流通、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机购置补贴等。苗木虽然属于种植业领域,但并未被明确列入农业特殊资金征收范畴。

政策角度:

苗木种植在我国属于农业领域,是一项支持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因此,政府在许多方面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来支持和促进苗木产业的发展。

首先,对于种植场所的土地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苗木种植场所可以享受土地出租或转让所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其次,对于苗木种植企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扶持政策,苗木种植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具体减免的税款比例和期限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来确定。

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苗木在税务问题上并不是一项简单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从事苗木种植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或企业形式的苗木种植场所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从政策角度来看,苗木种植可以享受土地出租或转让所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并且苗木种植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政策是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情况而定的,具体优惠幅度和期限需要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来确定。因此,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税务机构,以确保遵守税法并享受合规的税收优惠。

最后,作为苗木种植者或相关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更新和调整,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并合理规划自己的经营和发展策略,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税种法中为什么既要规定征税对象,又要规定税目、子目?

税种法中规定征税对象、税目、子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税收的范围和税收的对象,以便税务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对纳税人进行征税和管理。

首先,规定征税对象可以确定纳税人的身份和纳税义务,确保纳税人知道自己应该缴纳哪些税款,避免了纳税人的纳税主体性不明确和缴税不清的问题。例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是个人,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是企业。

其次,规定税目、子目可以明确不同的税种和税率,有利于实现税收分类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例如,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目包括一般项目税率、简易征收税率、零税率和免税等,不同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方式。

最后,规定税目、子目可以帮助税务部门对不同的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质量。例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方式,有利于对不同类型的个人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