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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开出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209 2024-03-14 07:40 admin   手机版

一、简易计税方法开出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接受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计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2016年5月1日以后,全面营改增政策启动。新文件出台后,允许部分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那么问题来了,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式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专票接收方能否抵扣进项呢?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合法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不能开具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有规定不能开具的情况有以下五种情况:

①接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③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④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

⑤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

然后,接受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计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二、如何开抵扣发票?

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法规定的。

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就是将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过程,进项税是你买东西的时候交给销售方的,销项税是你收到的购货方交给你的,你买东西是涉及到一次增值的过程,所以要缴增值税,而你通过加工则使其再次增值,所以购货的一方要交给你增值税,但你作为中间方交了两次增值税,所以国家规定可以将其抵扣。

抵扣三个点表示收票方收到这样的发票只能抵扣3%的增值税。

如果你开100000元发票,再加3000元的税,发票总额就成了103000元。

如果你的含税额是100000元的话,销售额就是100000/1.03=97087.38。纳税额为:97087.38元*0.03=2912.62元。

小规模纳税人开3%的票,则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应纳税额也就是要交给税局的税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含税收入或者是含税额,两者意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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