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注册会计师是如何改革的?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9-16 14:42   点击:24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注册会计师是如何改革的?

根据2008年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09年考试内容改革主要有以下三点:

(1)考试层级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2)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也有调整,考试科目将调整为“6+1”模式: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

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

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有效;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2009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考试科目的变化:

会计(无英语附加题)

审计(无英语附加题)

财务成本管理(无英语附加题)

税法

经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

英语测试(新增)

综合测试(新增)

二、注册会计师????

楼上的说法有问题。考试注会的报考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行:一是有大专学历及以上(不限制专业);二是无大专学历但有财经类中级职称就能报考。

如果想详细了解注会,可以到北大东奥会计网校上看下。

三、与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希望采纳,谢谢~~

(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

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3)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医院财务制度。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4)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5)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7)会计核算方法。

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8)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

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地质勘察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9)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

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

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10)其他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联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