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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21)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8-22 17:31   点击:9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21)

1.【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出资的是( )。

A.债权

B.特许经营权

C.股权

D.知识产权

2.【多选题】甲公司股东吴某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资格对吴某提起向公司返还抽逃出资本息之诉的有( )。

A.甲公司

B.甲公司其他股东

C.甲公司董事会

D.甲公司监事会

3.【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的情形有( )。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

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4.【单选题】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股东的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5.【单选题】陈某因为身为甲公司股东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被公司诉诸法院。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陈某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陈某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就应当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公司胜诉

D.公司提起的该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B。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故B选项符合题意。

2.【答案】AB。解析: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故AB选项正确。

3.【答案】ABD。解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有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公司三种情形,故ABD选项正确。

4.【答案】C。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故C选项正确。

5.【答案】A。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选项正确。

二、注册会计师有没有好的按章节分的练习册

高顿题库和轻松过关1

很好找,但是如果没有经验工资不高,有注会不见得人家就待见你,进事务所也从助理做起,刚开始可以说低的惨绝人寰,基本3000左右,这还算好的,有的就1500左右,四大不错,但是学校不好,就算有Cpa也很难进,企业看的是经验,如果进去上的可能快,只是可能不是绝对

三、哪位达人能告诉我注会《经济法》哪些内容需要背?~大谢~~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外商,证卷法,内资企业先背而且必须背,票据法结合支票可以理解性记忆,物权法也需要理解性记忆就想像你们家买房子,合同法主要是买卖合同,合伙企业就按选择题准备实在没时间结合辅导资料的单选多选背答案,国有资产考前突击强化记忆实在没时间背模拟题答案,外汇那章可以放弃,第一章概论必须只知道什么叫表现代理,诉讼时效的1年2年4年还有那些不受时效限制。经济法中所有关于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判多少年最后看,有时间背,没时间放弃!

现在还有30多天三天两章还来的及,先系统背一遍书,背书时结合辅导资料的各章练习题,简答综合题直接看答案,来得及,还没到自乱阵脚的时间!祝,好运!

忘说了现在必须天天看经济法,就算还有别的科目也要晚上睡前15分钟看看经济法,千万别隔一天背三天,放下一天经济法就忘了一半!保持高度集中记忆的状态!

四、CPA还剩一个月的时间了,经济法看到第三章,做了两章的题,大牛们看我还有希望吗?给点意见

我感觉你至少要看完教材,我哥是去年过的经济法,教材里的很多细致内容都会涉及,如果你教材看的不好,或者是该背的没背,该理解的没理解到,想考过去希望渺茫。注会真的是很难考

五、注会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一般在哪几章出

重要章节,大章节,合同法,物权法,证券法与公司法,大纲中最为重要的章节

六、关于注会经济法系统复习方法

不需要了,中级的经济法就比较单独了。

经济法:

经济法有点杂,归纳的东西多,归纳完之后,还有其他零散的.

1.归纳时间,这个是第一章,诉讼期限,肯定会考。还有比如多少日登记,多少日见报,多少日发出公告,等等,破产法,公司法合并分立会提及。

2.归纳表决方式,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

3.归纳组织形式,比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合伙企业法,外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

4.归纳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独立董事,比如破产法管理人,都会有。

5.归纳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个物权法有。

6.归纳其他数字,这个很重要的。

重点章节往往是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破产法,物权法。这些章节也容易结合。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加我百度HI,或者语音聊聊。

最后祝你考试顺利,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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