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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的查证思路和方法?

153 2024-03-13 18:53 admin   手机版

一、党费的查证思路和方法?

转移党组织关系时,介绍信上通常会明写该 党员党费缴纳截止几月。如果是网上转接没有说明党费收缴截止时间,建议向原单位党支部咨询。

二、招投标审计查证的方法?

1、确定审计的目标;  

2、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描述;  

3、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评价;  

4、符合性测试;  

5、符合性测试结果的评价;  

6、实质性测试;  

7、实质性测试结果的评价;  

8、撰写审计报告。 

三、苗木数量核实方法?

1、测量树干的材积(方数),可根据所测定的立木胸径(树高 1.3米处的树干直径)、树高或原木的小头直径、材长分别查相应的立木或原木材积表即得。

2、板方材按实测长、宽、厚相乘或查板方材积表而得。

3、单株立木材积的测定方法:胸高形数法: V=g1.3Hf1.3,式中V为树干材积;g1.3为胸高断面积;H为树高; f1.3为胸高形数,形数一般是根据大量伐倒木的实测数据取得,经过数理统计整理,求得实验回归式,编制出不同树种各直径和树高的形数表,在计算材积时查用。

4、 薪炭材材积的测定方法:一般不用单根检尺的方法测定材积,而把它们截成一定长度后堆放成垛,根据所占空间计算一垛的材积,按垛的长、宽、高所计算的空间体积称层积材积,扣除材间空隙而求得的木材体积称实积材积,层积材积可通过换算系数计算出实积材积。换算系数的大小与材积的直径、弯曲和枝节有关。

5、相片网点测定法:将所要测定的木材垛横断面拍成相片,覆盖网点板。统计木材断面上所落点数与总点数的比例,即为实积系数。

6、对角线比例测定法:在材垛的正面划一个与垛高相等的长方形,在长方形两对角线各牵一皮尺,沿皮尺在各木材头上用粉笔划一条线,量测材头截线的总长度与对角线长度之比即为实积系数。

四、核实低保户的调查方法?

答:

1 调查低保户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自愿申请和政府主动发现。

2 自愿申请是指低收入家庭主动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可以获得低保资助。

政府主动发现是指政府部门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主动发现低收入家庭,并进行审核后给予低保资助。

这两种方法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审核,以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如果需要进行低保户的调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调查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2)进行走访或排查,了解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等;

(3)收集调查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4)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调查对象符合低保资助的条件;

(5)最终确定低保户名单,并进行资助发放。

五、年龄核实是怎么核实的?

年龄的核实主要是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还可以核实其他证明年龄的书证。包括出生证明、计生办与村委会证明等,这些材料反映了出生情况的原始记录信息。也可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及骨龄鉴定结论。法定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户口迁移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给当事人证明其身份的法定证件

六、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有哪些?

审计往来账的方法是:

1、对往来账进行抽查凭证,对大额有异常的借贷方向的发生额进行抽查,查询所附附件是否完整正确;

2、核对合同,例如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科目。与收入进行匹配,审核是否勾稽;

3、对往来账进行资产日后截止性测试。

4、根据审计目的的不同,审计人员在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基础资料后,应详细了解该单位的资金运营、经营范围、主要的客户对象等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应逐步明确自己的重点审计方向。在对往来账进行审计时应对企业的往来账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往来账的发生大多与资金密切相关,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和内控制度。

七、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

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的地位和影响力日益凸显。对于企业、个人来说,与媒体的合作与互动愈发重要。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虚假新闻、谣言满天飞,如何准确核实真实的媒体记者身份,成为了摆在各方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就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展开讨论,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

什么是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

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指的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渠道,确认某人是否真正具备媒体从业资格和身份的程序和方式。这个过程至关重要,可以确保与真正媒体从业者的联系和合作,避免造成误解和损失。

如何有效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方法,帮助您准确核实媒体记者的身份:

  • 1. **查阅官方网站和证件**
  • 2. **与媒体机构联系**
  • 3. **核实记者的报道和影响力**
  • 4. **寻求第三方建议**

为什么需要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

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不仅可以帮助您避免与非法从业者接触和合作,还能保护自身利益和声誉。在信息泛滥、假新闻四起的当下,正确识别媒体记者的身份尤为重要。

总结

掌握媒体记者身份核实方法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需要我们对媒体行业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希望通过本文的分享,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并运用这些方法,确保与真正的媒体记者展开合作,共同促进信息传播的健康发展。

八、侦查证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于1993年统一制发了一种新的特殊证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侦察证”,简称“侦察证”。

“侦察证”由国家安全部统一制作、签发,全国通用。“侦察证”的式样和内容为:封面为真皮质地,朱红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侦察证”字样和由盾牌、五星、短剑及“国家安全”字样组成的徽章图案;封里印有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编号、签发机关及行使的职权。这些职权包括: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和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可以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体公民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持“侦察证”依法执行任务时,个人和组织应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和其他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或者阻挠,违者将依法处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使用或者伪造“侦察证”,违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安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违者将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检举、控告、国家安全机关将及时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九、初步核实的调查方法与谈话技巧?

组织工作离不开调查谈话,无论是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公示期信访举报办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还是公务员申诉案件办理、党员身份查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查核,都需要开展调查谈话。调查谈话是门学问,若掌握了一定的方法与技巧,能有效提高工作质量;若不得其法,则往往事倍而功半,甚至可能让工作陷入被动。笔者想结合工作实践,谈谈组织部门调查谈话的方法与技巧,供各位同行在工作中参考。

  一、组织部门常用的四种调查谈话方法

  笔者总结,组织部门常用的调查谈话方法有单刀直入式、以情动人式、声东击西式、针锋相对式四种。调查人员往往根据案情和谈话对象的不同,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搭配使用。

  (一)单刀直入式。这是最为常用的谈话方法。适用于问题简单、谈话对象比较配合的情形。往往谈话之前已经过初步核实,掌握了主要的违规事实,证据比较充分、问题比较单一、性质容易界定。因为已经掌握了主要问题,可以事实为基础,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直奔主题、不绕圈子,从而节省工作时间、提高谈话效率。

十、招标审计常见问题及查证方法?

01 招标人控标之招标文件

棋眼,也就是下棋的突破口,一旦占领棋眼,即可取得绝对性的优势。在招标整个过程中,招标文件就属于“棋眼”。招标文件中,棋眼由以下几要素组成: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规则、定标规则。为了避免招标人滥用权力,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专门列举了七类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查证方法: 招标人与潜在投标人的往来函件对比。特别关注补遗或更正函件的内容以及时间。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查证方法: 结合项目业务实际,多方征求业主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查证方法: 查阅招标文件的评标规则,查阅评标结果报告特别关注加分规则是否存在一家独大现象。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一般情况下,这是小概率事件。 查证方法: 针对该招标项目的质疑函件或投诉函件,若有线索,重点关注投标文件得分是否明显违背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查证方法: 查阅招标文件关于资格的限制条款。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查证方法: 查阅招标文件关于资格的限制条款,比如:某招标文件资格之一为“国有企业加10分,股份制企业加7分,民营企业加3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查证方法: 关注违反常识的现象,如某招标项目评标规则之一“投标单位具有党组织机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02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十几年对招标审计实务的总结是“ 招标人无标不想控,投标人无标不想串 ”,这句话话糙理不糙。串通投标分两类,一类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类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常见的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留到下一文阐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并明确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六种情形,在审计实务中若没有举报或者投诉,一般情况下难以查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但是有一种例外:明招暗定或者违反程序先施工后补招标程序。 查证方法:一是 将招标过程信息与项目实施信息进行比对; 二是 特别关注第三方信息,如与项目相关的前置程序文件的办理时间。

03 招标人调剂工作量乃至项目归属

若中标人不是招标人第一优选目标,我们不得不善意的提醒中标人,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或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来自招标人代表的原则性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听话的中标人会按照有关要求分包一部分的工作量到招标人代表指定的分包商。 查证方法: 一是关注中标工作量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差异,二是关注中标价格的差异,特别关注违反合同约定“ 高价高比例、低价低比例 ” 的异常现象。

另外,有个性的中标人可能会面临招标人的各种温馨提示,不得不主动发函“由于XXX客观原因,为了不影响甲方利益,不得不放弃中标,自愿沉没投标保证金,并期待下次友好合作”。 查证方法: 事出异常即有妖!但凡出现中标后自愿取消中标资格的,审计人员应该重点关注其背后的原因。多找原中标人以及招标人沟通,了解深层次原因。一般情况下,会有所发现。

04 特立独行的评委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要求评委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事后审计难以查证出评委 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但是,可以通过结果倒查,可以发现出部分评委的不当 行为。 查证方法: 先将评委打分表分项 进行 统计,初步筛选出打分异常的得分项,判断得分项是客观打分内容还是主观打分内容。但凡出现评委客观分打分不客观的现象,初步可以判断评委履职不客观、不公正,若进行修正得分后影响了中标结果,需要多评委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如何判断评委主观分打分不客观?首先初步判断出主观内容项打分是否明显异常?然后对异常项内容按照投标文件与评标标准进行对比进行验证,最后辅以评标监控录像评委翻阅标书的行为进行验证。极端情况是:评委在未翻阅投标文件,跟着感觉和印象随心所欲打分。

下面再聊一聊投标人。 既然招标人已经出好题,负责答卷的投标人会怎么答卷呢? 最突出的是 弄虚作假 和 串通投标 。

01 公关

“田忌赛马”的成语大家都很清楚,若将招标活动比作赛马,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马 ” 。

上等马: 指潜在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实力并与招标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想招标人之所未想到的,急招标人之所急的,主动创造项目需求,并积极引导招标人订立对自己最有利的招标文件;

中等马: 指潜在投标人 在项目招标公告前,主动或被动知悉标信息并提前做好招标应对准备;

下等马: 指潜在投标人看到招标公告后,才决定参与投标的。

这里不赘述公关的黑灰白地带,只想表达一个观点:招标文件的制定,大多数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其中,不乏中标人提前公关的结果。潜在投标人,您怎么看?

02 虚假

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最关注的无非两个信息。一个是投标人资格要求,即是否有投标的机会;另一个是评标规则,初步评估一下招标人是否已经心有所属?掺和的话有多大的胜算? 若招标文件要求比较细,潜在投标人就可能开始动脑筋了 。 如果胜算不大,采取什么措施最有效呢?当然是弄虚作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五种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审计实务中常见的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也未超出该范围。

查证方法: 把握一个原则“假的真不了 ” 。对照评标原则,结合各投标人的分项得分表,特别关注该得分项的最高分。优先检查中标人有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有,沿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 ;其次检查潜在投标人未中标但是由于弄虚作假应废标未废标,间接影响了中标结果的,也需要引起审计人员关注。

03 串通

与招标人联合。 以事后招标或虚假招标最常见。 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项目实施后再走招标流程; 二是项目招标前,潜在投标人已经进场实施; 三是招标程序都是合法合规的,但是招标就是走个招标流程。 查证方法: 前两种情形,查阅项目监理日志基本上很快能落实,最难查证的是第三种情形,只能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与其他投标人联合。 也就是串通投标或围标。 查证方法: 由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项目特点各异,没有什么特殊的查证技巧或方法,只有通过对比 投标文件,发现是否符合以下十种情形的现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列出了五种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情形 :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列出了五种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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