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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问题-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8-16 17:57   点击:22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注会税法问题-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在增值税进行改革前,运费是要特殊处理的,即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剩余的93%计入采购原料的成本的。增值税改革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就不会再出现特殊核算的问题了。

就你所列出的问题,应该是2012年非试点地区的。此时,会计分录该是这样的:

借:原材料 (采购成本+93%*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采购成本*17%+7%*运费)

待:银行存款 (采购成本+运费)

在计算要转出的进项税额时,因为7%*运费计入了进项税,所以要再返回计算出完整的运费(计入成本的运费/(1-7%))才能得到7%*运费的数额,而原材料扣除计入其成本的运费(32.79-2.79)后,剩余的就是其实际采购成本了,实际采购成本*17%就是因其发生的进行税额,所以不需要再进行其他的计算转换了。

增值税是价外税,就是不含税营业额乘以税率。如果含税,则要价税分离。

虽然是价外税,但有两个例外,就是农产品和运费。这两者的发票都是普通发票,不是增税发票,按道理要价税分离的。但特殊就在于,又规定不用分离(含税),直接乘税率。而2.79目前只是价格,税还没加上呢,由于税率是7%,所以价格2.79只是是93%部分,税是7%部分,那100%部分是多少呢?2.79/0.93=3,所以税就是3X7%=0.21。

所以在计算的时候,把运费先从总的价格里挖出来单独另算。材料不可抵扣,运费也不可抵扣的。

二、cpa税法中15年真题,外购汽油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可以抵扣90%进项,为什么没有对应的销项税

这句话只强调购入,所以只有进项税

如果,叙述包含,运输旅客收入100万,那就要计算销项税

三、税法 企业所得税题 某公司201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财务费用

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银行借款年利率:5÷200÷6×12=5%

那么向个人借款允许扣除的利息=60×5%÷12×10=2.5万

计算会计利润时,个人借款利息是扣了3.5万的,多扣了1万,要调增1万,那么调整后的利润【也即应纳税所得额】是25+1=26万。

四、CPA税法,增值税习题: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

楼主你的理解没错~~~~加工费的销项税的确是受托方缴纳~~~~

但是请你看清题目~~~~题目(2)是说公司受托加工~~~~公司是受托方!!!!!受托方帮别人加工收到的加工费是收入呀~~~~肯定要交销项税的~~~~

另外你说的什么“把委托加工中支付的加工费的增值税也计算在内”是错误的~~~~

46.8÷(1+17%)的意思是46.8是含税收入(已含增值税的收入),所以要先剔除增值税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的加工费都视为含税收入~~~~所以计算时都要剔除,即除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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